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对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充分展示、宣传、交流城市规划工作成果,突显规划成果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提高规划、建筑编制单位和规划、建筑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激励创新意识。依据《青岛市优秀规划及建筑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协会拟开展2024年度优秀规划及建筑设计奖评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年度评选项目分为规划和建筑设计两大类。
(一)规划类:
1、总体规划编制专业
2、详细规划编制专业
3、城市设计专业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业
5、城市交通专业
6、城市基础设施专业
7、城市勘察测量设计专业
8、相关专项和研究
9、村镇规划
(二)建筑设计类
1、公共建筑
2、居住建筑
3、商业办公建筑
4、工业建筑
5、环境景观工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我会会员单位。
2、申报单位应是持有相应等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
3、项目联合完成申报,申报单位应为我会会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是持有相应等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
4、规划类参评项目应为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项目。法定规划项目必须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城乡规划研究项目应体现对同一层次城乡规划或下一层次城乡规划的重要指导意义。
5、建筑设计类参评项目应为2024年12月31日以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环境景观工程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可以申报)。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自主如实填写、申报(相关申报表格详见附件),单位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包括基础资料、正式成果及电子文件三部分。
(一)基础资料
1、《青岛市优秀规划及建筑设计评选申报表》;
2、规划类参赛项目应附申报项目委托方意见、项目批复文件或规划评审意见(法定规划必须提供批复文件),实施性规划项目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
3、建筑类参赛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环境景观工程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可以) 。
4、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形成“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
5、申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城市勘察测量项目应附技术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的有关内容应与项目申报表内容一致,并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一式一份。
(二)正式成果
1、1张A0规格作品展板。
2、项目成果文本一套(软皮装订成A3或A4格式)
规划类成果含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实景照片等;建筑类成果含设计说明、区位图、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实施照片等。
(三)项目电子文件(U盘拷贝)
1、《青岛市优秀规划及建筑设计评选申报表》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
2、项目成果文本,文件格式为PDF。
3、项目展板,文件格式为JPG。
4、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MP4,分辨率1280*720,规划类项目播放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配解说不配音乐。建筑类项目播放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配解说不配音乐。
5、项目汇总表excel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
四、评选组织机构及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主办方为青岛市城乡规划协会。
1、初审:本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环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向申报单位提出补充、修改或退回的意见,提出参评项目名单。
2、终审: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优秀规划及建筑设计项目评审工作,采取记名打分方式,按最终得分高低推选出获奖项目的提名名单,根据专家评委会终审意见,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获奖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会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4、对获得青岛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青岛市优秀建筑设计奖的项目,向获奖单位、主要设计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并由市规划协会发文通报表彰。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工作的全过程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2、提报的项目成果文本、展板及项目演示文件不能体现申报单位字样。
3、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进行。项目应整体推荐和申报,不得拆分。往届青岛市优秀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奖评选中落选的项目不得再推荐。往届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中落选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4、规划类(不含村镇规划)、建筑类参评数量分别为:会员单位5项、理事单位10项、副会长单位20项、会长单位30项。每一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不得超过15人。
5、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的所有项目材料负责,评审工作开始后,若提出调整或修改,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6、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参赛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参赛材料报送后将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
7、项目汇总表中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应与申报表word版一致。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将申报材料于2025年3月14日前报青岛市城乡规划协会秘书处(青岛市香港西路73号裕源大厦A 区 2 楼 ) ,逾期或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张雪18669719361、王云18705326531
邮 箱 :qdurps@163.com